9月7日,省政府下发《关于加强环境保护促进中原经济区建设的意见》,我省将通过10年~15年的努力,逐步改变环境容量超载状况,使排污总量减少到环境容量允许范围内,环境质量满足功能区划要求。
我省提出,将加大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力度,2005年以前注册运营的“黄标车”将基本淘汰,还要全面实行机动车环境保护标志管理制度。我省的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也有望进行修订,提高征收标准和征收率,扩大征收范围。进一步完善污水处理费政策,研究将污泥处理费用逐步纳入污水处理成本问题。垃圾处理费收费方式将进一步改革,加大征收力度,降低征收成本。我省还将推行绿色信贷制度,根据企业环境守法情况划分信用等级,实行差别化的信贷政策。
《意见》提出,将把环境保护指标纳入各级政府绩效考核范围,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实行环境保护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