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近日,老城区的王先生向本报反映,他所住的小区出现了现场抽丝制作蚕丝被的小贩,蚕丝是真是假难以辨别。市质监局纤维检验所工作人员邵先生提醒,此类蚕丝被制作商贩流动性较大,一旦发现蚕丝有假或出现质量问题较难维权,去年在检查中就曾出现过类似情况,不建议市民购买。(见昨日本报A22版报道)
商贩进小区搭棚子、摆摊卖货,如今是很常见的现象。各地媒体都曾屡次报道因商贩进入小区贩卖假货,引发业主与物业的纠纷。我市质监部门也表示,此类流动商贩所售的蚕丝被曾出现过质量问题,这就给小区物业提了个醒——不要随意让流动商贩进小区。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物业有义务维护业主的财产安全。那么,物业就有责任把好关、守好门,杜绝不法商贩进入小区侵害业主利益的现象发生。
这些年,新建商品房小区越来越多,小区面积大,业主之间、小区的管理者与不少业主并不熟悉,信息传播也存在一定困难。一个很简单的道理是,对街边的固定商铺,有相关部门进行管理,一旦发生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事情,他们难以跑掉,因此,假如在这些商铺买东西挨坑,维权的机会比较大。而进入小区的商贩,流动性大,监管部门对其多鞭长莫及,客观上使得不法商贩以次充好,侵犯业主权益的概率提高。
因此,物业更应有意识地负起职责,把好第一道关,捍卫业主的权益。不少业主向进入小区的流动商贩买东西,会因为物业把商贩放了进来,主观上放松防范意识。从这方面来说,物业应该对想进入小区的商贩多些考量、多些谨慎,坚决不能让小区成为劣质商品的“防空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