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记者从市农机局了解到,我市再次争取到了1979万元农机补贴资金,使本年度我市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总额达到5300万元,创历史新高。
该批补贴资金中,1525万元将用于农业机具购置补贴,覆盖全市所有县(市)、区,剩余的用于对特定农业机具实行定额奖补。
补贴机具包括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等十二大类42个小类122个品目。其中,手扶拖拉机在山区县和丘陵县(市)补贴,微耕机可在全市范围内补贴。
补贴方案要求,补贴额度继续实行定额补贴;对玉米收获机械实行应补尽补;主要向粮棉油作物种植大县、畜牧水产养殖大县、全国农机化示范区(县)、保护性耕作示范县适当倾斜,向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适当倾斜;对已报废老旧农机并取得拆解回收证明的农民,可优先补贴。
有我市户籍和村委会证明的农民、有我市户籍和农场证明的农场(林场)职工、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均在补贴范围内。补贴对象可在省域内自主选机购机,允许跨县选择经销商购机。
农户申请购机时只需提出所需机具的机型,在有效期内凭县级农机、财政部门共同确认的指标确认通知书和身份证到全省任一家供货点购机。申请人提货时自主与供货商议定补贴机具的销售价格,缴纳差价款后提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