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话题】
湖南益阳某老人病死医院大厅。监控显示,57岁的老人在医院大厅座位上仰面跌倒,到被发现死亡的近3个小时内,先后有9人经过,其中有两名穿白大褂的人员,但均无人问津。事后,死者家属以医院不作为、“见死不救”将医院告上法庭。(9月15日《三湘都市报》)
小洛观点
医院没有尽到责任,应该负责
老谭观点
没有医患合同关系,不必负责
小洛:都说医生以救死扶伤为天职,可这家医院的工作人员竟然对跌倒在地的病人置若罔闻,病人在医院大厅病死,这不是天大的讽刺吗?
老谭:是,老人跌倒无人扶,这事情绝对说不过去,但这是个道德问题。我们要看明白一件事情,医院本身对老人的死并没有责任。
小洛:怎么没有责任?路过的“白大褂”是医院的员工吧?发生医疗事故医院要负责,医生见死不救反而不需要负责?我想问,医院的值班人员在哪里?老人在大厅躺了近3个小时,值班室都没人发现?患者在医院大厅里倒地,医院方面肯定要承担医护、事主等责任。“白大褂”看见老人跌倒不救,是不是责任问题?
老谭:当时情况是,医生建议老人住院,但是老人没有住便离开了。至于为什么离开,老人已经去世,不得而知。也就是说,此时患者已和医院终止了医疗服务合同。后来,老人再次走进医院,并死在大厅,这时的医院对他来说只是个公共场所,所以医院不存在任何医疗过失。
小洛:知道吗?2006年,不到20岁的大学生向涛在校园内被人用刀刺伤,到医院后因其没带够医疗费未得到及时抢救,最终失血过多死去。不管是因为值班人员不在,还是“不交费不管”的心理和制度作祟,生命逝去,这是什么都无法挽回的。都说要缓解紧张的医患关系,两名“白大褂“看到倒地的病人却视而不见,医院变得这么冰冷,医患关系怎么缓解?我希望法庭让医院得到教训,不能让致命的错误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