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绘制 闵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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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到2015年,我市将建立健全政府、社会、家庭和个人相结合的老年人经济、医疗、服务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努力实现“六个老有”目标,即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洛阳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日前正式出台,新规划勾画了未来几年我市老龄事业的发展蓝图。
▲▲ 80周岁以上老人有望享高龄补贴
“十二五”期间将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逐步加大养老保险费征缴力度,确保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并建立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正常增长机制。
各县、区逐步将本地80周岁以上老年人纳入高龄补贴保障范围,按月向符合条件的老年人计发高龄补贴。
建立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增长机制,切实保证将符合低保条件的老年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不断提高补助标准。
对于城镇散居“三无”老人、独生子女和计生双女困难父母老人、生活不能自理或半自理无子女照顾的低保老人、省级以上老劳动模范、重点优抚对象中生活困难以及其他生活困难的老年人,采取政府购买的形式,为其入住养老机构或者接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提供支持。
对于城市“三无”老人、农村“五保”老人,采取集中供养或分散供养的方式,保障其基本生活不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并建立自然增长机制。
▲▲ 每千名老人将拥有30张养老床位
“十二五”期间,我市将建成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9073”养老服务格局,即:90%的老年人通过自我照料和社会化服务实现居家养老,7%的老年人通过社区机构照料实现社区养老,3%的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集中养老。鼓励公办民营、合作经营、委托经营等多种经营方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十二五”末要达到千名老人拥有30张床位目标。
政府主导的示范性养老机构:到“十二五”末,各县(市)、区要建设一所以养老为重点的示范性综合服务设施,床位数要在150张以上。2013年3月底前,伊川县“综合福利中心”、汝阳县“社会福利综合服务中心”、嵩县“社会福利中心”要开工建设。2013年11月底前,伊滨区的“寇店镇和谐社区养老中心”、“佃庄镇东石桥社区养老中心”、“庞村镇东庞村社区养老中心”要竣工使用。其他县(市)、区的示范性养老机构项目要在2012年12月底前完成选址立项,2013年6月底前开工,确保2014年各县(市)、区政府示范性养老机构全部投入运营。
社会办养老机构:今年年底前将新增7个养老机构,即涧西区的“河南省健康一生养老院”、“洛阳市颐康苑养老院新院”、“金茹阳光福利院”,洛龙区的“洛阳市九九老年公寓”,伊滨区的“思亲养老院”,偃师市的“鸿昌老年公寓”,宜阳县的“温馨老年公寓”。4个项目将于今年年底前开工:瀍河回族区的“洛阳市逸康老年服务中心逸乐园”,高新区的“昕光源老年公寓”,龙门园区的“颐乐园老年休闲养护中心”、“今世缘老年养护中心”。8个项目将于2013年开工:吉利区的“长乐老年公寓”,新安县的“社区福利中心”、“万基老年福利中心”、“学林社区老年服务中心”,伊川县的“夕阳红托老所”,宜阳县的“金色港湾老年公寓”、“仁爱老年公寓”,栾川县的“天晴养老护理院”。
▲▲ 在100%的城镇社区建成日间照料中心
根据规划,“十二五”期间,全市城市街道和社区统筹安排服务设施,实现居家养老服务、老年日间照料、卫生站和助餐网点的基本覆盖。
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充分利用城乡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站点、活动中心等公共服务和福利设施开展托老服务,合理设置老年人的生活服务、保健康复、娱乐及辅助用房,满足日托老年人在生活照料、保健康复、精神慰藉等方面的基本需求,床位设置数量应该根据辖区面积和覆盖人群数确定,原则上以不低于20张床位为参照指标,做到规模适宜、功能完善、安全卫生、运行经济。
到“十二五”末,全市要在100%的城镇社区建成日间照料中心,在60%以上的农村建制村建成幸福院。
▲▲ 特别关注老年人的精神生活
“十二五”期间,我市将推进老年医疗卫生服务网点建设,将老年医疗卫生服务纳入各地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加强老年病医院、老年康复医院和综合医院老年病科建设;依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老年人医疗、护理、卫生保健、健康监测等服务;积极开展老年病预防,组织老年人定期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发展老年保健,广泛开展老年健康教育,普及保健知识,注重老年精神关怀和心理慰藉,提供心理干预服务,针对老年人易发心理疾病和心理问题开展专业咨询辅导工作,重点关注高龄、空巢、患病等老年人的心理健康状况。
在关注老年人身体健康的同时,将特别关注老年人精神生活。各地各有关部门将有计划地组织老年文艺会演、老年才艺展演等丰富多彩的老年文体活动。充分发挥老年人体育组织网络作用,开展适合老年人特点的体育健身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