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人:孙先生
投诉缘由:享受“三包”时,商家所换货品疑为残次品,索赔遭拒。
投诉事件:昨日,市民孙先生反映,去年9月2日,他在某商场以1998元的促销价购买了一台小天鹅牌滚筒洗衣机,但洗衣机使用不到一年坏了三四次。今年10月1日,商家给孙先生调换了一台同型号的新洗衣机。然而,收到货物后第二天,孙先生发现新洗衣机的底座严重变形,便要求换货,但被商家以该型号洗衣机已经停产且无货为由拒绝。
维权行动:在调解现场,孙先生进一步提出,商家换货时有以残次品冒充正品的嫌疑,按照有关规定,应给予双倍赔偿。该要求被商家拒绝,商家否认该洗衣机为残次品,答应为孙先生调换新的洗衣机。截至发稿时,双方仍未达成一致意见。
消费点评:工商部门工作人员提醒大家,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消费者可凭修理记录和证明,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按有关规定退货。调换商品的“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此外,判定是否为残次品,应以厂方有关检验报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