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生不嗜烟酒,对穿着打扮也没有什么特殊要求,唯一的嗜好就是读书,因而,买书就成了我生活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每到一处,我首先要寻找当地的书店、文化市场,去买自己喜欢的书。我买的书,除了盖上自己的藏书章外,还要在上面用笔郑重地写上“某年某月某日购于何处”,连书店的名称都写上,这样便有了纪念意义了,日后翻看,便能回忆起当初买书的情形,想起当时的心情。我还特别喜欢在作家的故乡买作家的书,比如,那一年我到内蒙古赤峰市,在一家叫做“塞上传说”的书店里,买了一本席慕容的诗集《无怨的青春》。其实这本诗集在我大学时代就已经买了,但在赤峰买的这本意义不一样,因为赤峰是席慕容的故乡。我还曾在湖南省凤凰县买过一本《沈从文作品集》,在浙江绍兴买过一套《鲁迅精品文选》……想来,这也是对作家的另一种纪念方式吧。
我所居住的这座城市,省、市、区图书馆加起来有二十多家,按理说,我想看什么书,去图书馆借阅即可,不用再自己花钱买了。但我依然坚持买书,原因有二,一是对于特别喜欢的书,我会反复重读,还经常会用到上面的资料,如果是借的书,看完了还回去,想用的时候就不方便了;二是我看书不离笔,看到精彩的段落,随手用笔画上,读的时候有了某方面的感悟,也随手记在书的空白处,以利于日后查阅。但如果是借的书,就不能在上面乱写乱画了。
平生拥有的第一本真正意义上的藏书,是笛福的《鲁宾逊漂流记》,那是小学五年级的时候,我暑假到山上刨药材,卖了十多元钱,就高高兴兴地到了新华书店,花一元一角钱买来这本书。大学时代,生活十分艰苦,相中的书,如果不买回来,心里就很不好受;如果买了,生活费就紧张了,斗争的结果,总是为了书而对不起肚子,狠下心把书买回来,每顿就只好喝汤吃咸菜了。
郁达夫说:“绝交流俗因耽懒,出卖文章为买书。”世事喧嚣,人生寂寞,繁华不过是生命中的烟云,更多的时候,人还是要与寂寞相对,而此时,书会成为我最忠实的朋友,始终陪伴着我走过最孤寂的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