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问暖热线”开通以来,天天都有很多市民咨询供暖事宜。其中,大家很关心的一个方面就是暖气应该怎样收费?
市民赵女士拨打“问暖热线”66778866问,多层和高层是如何收费的?市民王女士来电反映说,她住的是小高层,想询问一下小高层的暖气收费情况。
昨日,记者从市发改委了解到,居民用热价格仍为每天每平方米0.16元。其中,多层住宅楼房采暖计费面积按照建筑面积的90%计算,高层和小高层住宅楼房采暖计费面积分别按照建筑面积的82%和86%计算。按建筑面积计费的非居民用热价格,高新区、瀍河回族区、老城区为每天每平方米0.345元,其他区为每天每平方米0.3元。
据悉,我市一些小区已实行分户计量,这部分用户的暖气费实行两部制热价标准,热价由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两部分组成。基本热价为30%×0.16元/每日每平方米=0.048元/每日每平方米,计量热价为0.125元/千瓦时。
分户计量的采暖费有封顶政策,如果用户按照上述标准核算超出现行按面积计费的15%时,只以现行按面积计费的1.15倍收取采暖费。
此外,记者还从市发改委了解到,采暖小区内当年不用热的居民,应在采暖期前向供热收费单位提出不用热申请。缴纳基本用热费时,需首先弄清自家的供热方式,其中供热方式为并联的住户,应缴纳25%的基本热费。串联供热系统中的住户,如果不考虑用热,应在采暖期到来前,向供热收费单位提出不用热申请,经供热收费单位同意并在现场监督下拆除散热器,缴纳30%的基本热费。若未向供热收费单位申请擅自拆除散热器的,缴纳100%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