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韩铁栓
到景点参观游览,军官证、学生证、皈依证,凭哪个证件可以得到门票优惠?优惠多少?大多数人或许并不清楚。今后,在我市各景点,你只需在售票点看看相关公示就明白了。
昨天,记者从市发改委收费管理科获悉,市发改委日前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游览参观点门票优惠政策的通知》。
《通知》规定,凡在我市行政管辖区域内,依托国家自然资源或文化资源投资兴建的游览参观点,均属执行门票价格优惠政策的范围,都需在售票点醒目位置公示门票价格优惠的幅度和范围。对门票价格优惠落实不到位的景点,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
《通知》显示,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我市目前各景点对以下人群实行门票价格优惠:
依托国家自然资源或文化资源投资兴建的游览参观点,对全日制在校学生、60岁以上老人凭证件实行半价优惠;对革命伤残军人、现役军人、70岁以上(含70岁)老寿星、1.4米以下儿童、残疾人凭证件应予以免票,视力、智力残疾人和一级、二级肢体残疾人的1名陪护人员同时免收门票;
列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游览参观点对大中小学生集体参观实行免票,学生个人参观半票优惠;
与宗教活动场所所属的宗教是同一宗教的教职人员,或举行过入教仪式并持有有效证件的同一宗教信教群众实行免票。
各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优惠范围优于这个范围和标准的,按景区原规定执行。
另外,《通知》还规定,各游览参观点对旅行社等团购的门票优惠最高不得超过门票价格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