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程芳菲
本报讯 昨日召开的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了《洛阳市第十二届运动会实施方案》。根据方案,我市第十二届运动会将于明年10月举行。
根据实施方案,本届比赛将分为成年组和青少年组,成年组运动员年龄必须在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青少年组运动员年龄必须在18周岁以下。
本届运动会成年组共设置26个比赛项目,青少年组共设置15个比赛项目。除奥运会项目,还增设了群众可以广泛参与的非奥运项目,如中国象棋、围棋、扑克牌双升、门球、毽球、健身操、抖空竹、风筝、航空模型比赛等。全市各县(市)区,市直委局、市管重点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大专院校、驻洛部队均可组建代表团参赛。
在奖项设置上,本届运动会设金牌总数奖、团体总分奖、体育道德风尚奖等奖项,对在2009年10月至2013年8月各单位输送到省或国家集训队半年以上的运动员以及输送到市级各体校在省十一运会获得参赛资格的运动员(以洛阳市体育局训练科证明为准)均给予加分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