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韩铁栓
“价格服务进社区”是我市价格管理部门于今年6月推出的一项便民活动。现在,这项活动又有了新动作:将我市有关物业服务收费的政策、规定印制成宣传贴,在每一个社区进行公示,使物业收费更加透明。
未计入产权面积的附属房屋不得收取物业服务费
市发改委收费管理科工作人员介绍,我市物业服务收费根据物业的性质、提供服务的内容、特点的不同,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其中,普通住宅(含多层住宅、高层住宅且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物业服务收费实行等级服务下的政府指导价;普通住宅以外的住宅及各类非住宅的物业服务收费和满足部分业主、使用人需要或接受委托开展的特约服务、代收代办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物业服务费计费面积方面,已办理房产证的,以房产证登记的建筑面积计算;未办理房产证的,以售房合同中确定的建筑面积为准。未计入产权面积的附属房屋不得收取物业服务费。
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长期(连续六个月以上)未使用的空置物业,按不高于规定或约定物业服务标准的80%交纳物业服务费。
小区停车收费有标准
记者注意到,宣传贴上有关小区停车收费的内容占了一大部分。宣传贴显示,我市普通住宅小区内符合规划要求的封闭式机动车或非机动车公用车库和露天停车场,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管理、保洁、照明等服务的,经价格主管部门批准,可收取相应的停车服务费。具体标准为:
利用小区公用场地和道路停车的,物业服务企业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同意后,根据具体的设施服务条件,可按以下标准收取车位使用维护费:利用小区道路设置的停车位不超过每月每辆50元;利用公用场地设置的停车位每月每辆不超过80元;产权不归广大业主所有的地上公共封闭停车场地,提供24小时看管服务,管理制度严密规范的,停车服务收费标准为每月每辆100元~150元。
设施比较完备、服务比较健全的小区地下停车场,租用性质的公用车位停车服务收费标准为每月每辆150元~200元。业主已购买的专用车位的,停车场配套设施及服务水平一般的最高不超过每月每辆30元,配套设施及服务较好的最高不超过每月每辆50元。机械式立体车库中停车服务收费按照公用车位不超过每月每辆300元、业主专用车位不超过每月每辆100元的标准收取。小区各种外来车辆进入小区临时停放的,90分钟以内不收费,超过90分钟按每辆每次2元收取,过夜收费加倍。
预收物业费一次最多收半年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在房屋装修期间,应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装修管理协议,并按规定交纳装修管理服务费用。装修管理服务费用的收取,多层住宅不超过2元/平方米,高层住宅不超过3元/平方米。除此之外,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任何其他费用。
物业服务企业未经业主、使用人同意,一次性预收物业服务费不得超过六个月,也不得擅自向业主、物业使用人收取长期占用(一年以上)性质的押金、保证金等费用。此外,物业服务企业在实施收费前,均应按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在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实行明码标价,标价的内容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名称、收费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价格管理形式、收费依据、价格举报电话(12358)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