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A14版:洛阳·社区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PDF版
洪清洲:一支笔,赢得不少粉丝
男孩被广告牌划伤,谁之责?

| 洛阳日报 | 洛阳晚报 | 洛阳商报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3上一期  下一期4  
 
3上一篇  
2012 年 11 月 13 日 星期    【打印】  
男孩被广告牌划伤,谁之责?
律师:广告牌使用方及管理者应承担主要责任,男孩家长也有一定责任
    □记者 付璇

    核心提示

    近日,道北三路阳光家园小区的业主席先生遇到一件烦心事:他10岁的孩子在小区内玩耍时,手掌被一广告牌划伤。“我一直认为,物业对此应承担一定责任,但物业不这样认为。”席先生郁闷地说。

    事件:手被划伤缝了16针

    前段时间,席先生的孩子与伙伴们在小区玩耍时,左手手掌被小区幼儿园门口的不锈钢广告牌边缘划伤。据席先生回忆,当时,孩子左胳膊上的毛衣被鲜血染红了一大片。“左手手掌缝了16针。”孩子的母亲宋女士说。

    “我觉得广告牌的边缘太锋利。”宋女士说。

    记者在该小区看到,幼儿园门口的活动场地被一圈广告牌围着,广告牌的四个边由不锈钢包裹。

    “孩子说他是手扶着这些广告牌跑动时被划伤的。”席先生说。

    我们发现,如今,广告牌四周较锋利之处已被贴上了透明胶带。

    物业:近期将就此事再协商

    事情发生后,席先生和宋女士已就此事与物业沟通。席先生说,在前几次的协商中,物业认为,幼儿园、孩子父母及孩子都有责任,他们主要起调解作用。

    小区物业负责人赵先生说,该幼儿园属私人承包,广告牌的使用权和管理权是幼儿园所有。由于每一块广告牌均有两面,一面贴的是社区制作的公益广告,一面贴的是幼儿园广告,因此,物业将在近日与幼儿园、社区、孩子父母进行协商,重新划分责任,争取给孩子父母一个满意的回复。

    针对此事,记者咨询了河南尚中律师事务所宋武军律师。

    宋律师说,席先生的孩子属于未成年人,且是在脱离家长监管的情况下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家长有一定过错,应承担一定责任。不过,该广告牌的使用方及管理者应对此事承担主要责任,如果幼儿园与物业的前期服务合同中对广告牌的归属有明确约定,则应按约定划分责任,如果没有约定,物业可与幼儿园等负责人进行协商以明确责任归属。

3上一篇  
      

≡ 洛阳社区最新图片 ≡

≡ 洛阳社区热帖 ≡

≡ 房产家居 ≡

≡ 汽车时代 ≡

≡ 河洛文苑 ≡

≡ 馋猫大本营 ≡

≡ 聚焦河洛 ≡

≡ 亲子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