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渔政渔船检验监督管理站联合孟津县、新安县渔政部门,在伊河伊滨公园段展开执法活动,一举查获多名在该水域非法捕鱼者,并没收了非法捕鱼工具。
近日,市渔政部门接连接到群众举报,在伊河伊滨公园段的河道内,有人驾驶着双体船,用电子捕鱼器、粘网等工具捕鱼。
昨日9时许,市渔政渔船检验监督管理站联合孟津县和新安县渔政部门工作人员来到伊河边严查非法捕鱼者。截至中午,渔政人员抓获多名捕鱼者,查获5艘双体船、1艘橡皮船、6套电子捕鱼器、200多米粘网等非法捕鱼工具。
据市渔政渔船检验监督管理站站长熊元超介绍,按照《渔业法》的规定,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