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上看书以后,我成了一只衔泥的燕子,想方设法去筑自己的书巢。几年中,攒下的书也有几个纸箱了。
我懒,于是,书便这儿一堆那儿一坨地乱放。父母埋怨我乱花钱买书,但在我结婚前,还是专门给我打了一个书架。于是,填满这个书架,一度成了我的梦想。
那时候,工资不高,买不起高档的书,我就到关林买便宜的,一次购上十来本,心里就窃喜。有时自己看完,还行个人情,借给别人,借出去的书大多是有去无回。
有集市的时候,我会去淘旧书,居然还收集齐了新时期的一套探索小说,记得有乡土派的,有魔幻派的,有现实派的,印象较深的有王安忆的《小鲍庄》,还有就是莫言的《透明的红萝卜》。
如此下来,那书架居然被挤得满满的,连下面的柜子里,也撂满了杂志。最上面一排,摆上喜欢的作家的作品:贾平凹、梁晓声、余华……中间一层,摆放的是古典的东西,《阅微草堂笔记》、《聊斋》、《四书集注》等,最下面一排,则杂乱得可抵得上“四库全书”了。
再后来,家里盖了新房,书架就被挪到了楼上。因为工作生活所迫,我用于读书的时间渐少,加上读书的目标日渐明确,阅读的范围也越来越小,光顾书架的次数也渐少,那书架也几易其地,最后沦落到和粮食堆放在一起,形同破烂了。
妻子在课余时间免费为孩子们补课,为了装饰,她让孩子们把书架抬到了楼上的客厅里,整理擦拭了一遍。
一个黄昏,我无聊,随意踱上楼上的客厅,夕阳余晖从玻璃门窗透过来,可以看到浮在空气中的微尘,书架就站在阴暗的角落里,还是桔红的颜色,只是那些书明显地旧了,且泛了黄。看着他们,我的内心突然涌起了一股柔情,那一本本曾经留过我手指余温的书,它们的每个字,都曾融入我的血液和身心。如今,它们却像一个个迟暮的美人,枯槁了脸,松弛了皮肤。我走过去,深情抚摸着它们的封面,忘记了今昔何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