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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公开要力避 “谁公开谁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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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 11 月 29 日 星期    【打印】  
洛浦听风
“三公”公开要力避 “谁公开谁吃亏”
□新华社记者 吴涛 白靖利
    “三公消费”的透明公开备受社会关注。广州市政府下辖的41个政府部门近日以统一时间、统一格式发布内容详细的年度财政预算报告,查询渠道通畅,内容简明,赢得社会普遍好评。

    在看到这一努力取得积极正面成效的同时,也要看到仍有一些部门公开得并不详细,使认真公开者产生感到吃亏的心理。诸如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因为此次公开的有关消费被认为不合规定而受批评,一些人据此认为推动公开要被批评,还不如不公开。这种现象所产生的消极影响,对推动“三公消费”公开没有好处。

    近年全国两会期间,众多代表委员通过议案提案纷纷剑指“三公消费”。国务院年初也明确要求省级政府两年内全面公开“三公消费”,对中央部委“三公经费”的公开则要求更为严格,不但要公开财政部批复的全部预算表格,还要细化到款级科目,有关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农林水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要细化到项级科目。因此可以说,推动“三公消费”公开是党中央、国务院的明确要求,是社会公众的热切呼唤,更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体现。

    为此,详细公开账单,接受社会监督,是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的责任所在。简单公布消费总费用,不透露具体项目名称、目的地和花费等详细信息,显然不符合中央对“三公消费”公开的要求。应该看到,“三公”账本的公开,并不一定会引来批评。只要账本合理,理由充分,公众自然会理解。如果不能公开细目,可能引发公众对这些项目难以公开的猜想。

    就全国范围看,推动“三公消费”公开还处在起步阶段。对于已经公布账单的,存在问题当然应该受到批评和处理,对于不按中央要求公开,试图以寥寥几笔“蒙混过关”者,更不能听之任之,必须以更加有效的手段促进公开,避免给社会造成“谁公开谁吃亏”的错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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