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2月11日从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获悉,省政府近日出台了《河南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非法采砂或其他违反规定的采砂活动最高可罚5万元。
河道采砂是指在河道(包括水库、人工水道、蓄滞洪区等)管理范围内开采砂石、取土和淘金(金属)等活动。非法采砂会对堤防工程、桥梁等造成危害,影响防洪、航运、生态安全。
管理办法不仅明确了公安、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的职责,对禁采区和禁采期也作了明确规定。欲从事河道采砂需向所在地县级政府水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许可证。管理办法明确非法采砂最高处罚5万元,因采砂造成损失的还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河南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自2013年4月1日起开始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