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12月12日,中国政法大学78位2011级法律硕士生集体向法院提起诉讼,称2010级学生的新生奖学金是9000元,2011级学生却只有2000元,校方招生简章中未公布奖学金具体政策的行为违法,要求补发之前的奖学金。法院以学校非行政机关为由未立案。校方称,奖学金数额降低是由于教育部拨款取消。(12月13日《京华时报》)
尽管昌平区人民法院以中国政法大学并非行政机关,不适用行政诉讼主体为由未予立案,但78位2011级法律硕士生就奖学金大幅缩水提起的集体诉讼,表现出了维护自身知情权的决心,展现出了对法律、规则的信仰,令人赞叹。他们提出“中国政法大学作为国家出资的事业单位,有制作和发布招生简章的行政权利,并能独立承担责任,具备行政诉讼主体的资格”,说理更是很有力。
跟母校打官司,学子们表明了态度——“希望能够为推动高校财政依法公开贡献力量”。如今的高校,早已不是我们印象中的那个“清水衙门”:不透明的财务,让招生、采购、基建等常常黑幕重重,成为腐败案的多发地。
数年来,教育部《高等学校财务制度》《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早已对高校财务公开给予规定,但收效不大。在高校经费来源越来越多元的当下,尽快让财务公开实施开来,高校才能自证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