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话题】 近日,新浪微博认证用户“郑州三好宠物救助”的微博称,洛阳陇海立交桥下,有个院子几乎每日都有拉狗车前往,将狗运往广东,希望爱狗人士行动起来。22日晚至23日下午,我市多名爱狗人士进行了关注并呼吁解救被买卖的猫狗。(见昨日本报A11版报道)
小洛观点
这是朴素的人道主义,没有买卖就没有杀戮
老谭观点
这是对他人合法权益的侵犯,爱心不该有道德优越感
小洛:不少国家对动物福利都有立法,采取分级管理模式,猫狗受到的保护程度最高。而且心理学研究显示,人类总是把最强烈的同情心投射于和自己最亲近的动物。呼吁解救被买卖的猫狗,是人道主义情怀的自发辐射!
老谭:我国法律并没有禁止买卖和食用猫狗的条文。之前甚至有人冒充警察拦车救狗,无端侵犯他人的利益,实在不值得提倡!
小洛:狗是最早被人类驯化的动物,自古以来就和人有着特殊的感情,替人狩猎,看守院落,乃至被培养成警犬,它们通人性,是人类的朋友!难道你愿意对自己的朋友动刀子吗?
老谭:爱护动物当然是你的权利与自由,但别人也有合法经营的权利与自由,有吃猫狗肉的权利与自由。爱护动物固然可敬,但其中不免有个人的道德优越感在作怪,他们站在道德高地指责别人,甚至要求别人改变长期以来食用猫狗的习惯。
小洛:看看公益广告,“没有买卖就没有杀戮”。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动物权益组织走入人们的视野,就是因为许多动物的处境越来越差,就是因为社会动物福利意识的缺位!杜绝对猫狗的杀戮,在某种意义上就是对包括人在内的所有生命的尊重和爱护。不管是濒危物种还是身边的猫狗,人们都应该以怜悯之心对待。
老谭:爱护动物并设法保护动物,值得尊敬,但拦车救狗的实质就是以道德的名义践踏法律。还有人对牛对驴有感情呢,买卖、食用这些动物就不该被允许吗?现在你觉得有人“救狗”挺好,可如果你是一个经营者,当正当经营被干涉时,你会怎么想?对普通人来说,“法无禁止即可为”,买卖猫狗,不该被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