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近日,《洛阳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出台,对餐厨垃圾的产生、收集运输、处置等进行规范,规定包括餐厨垃圾不得“混搭”,收运餐厨垃圾要持证等。(见本报昨日A04版报道)
管好餐厨垃圾,堵住“地沟油”源头,该办法的出台必将发挥基础性的作用,让人期待。
办法对食药监督、质量技术监督、工商等行政主管部门应负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这有助于各部门各司其职做好相关监督管理工作。不过需要看到的是,“地沟油”的生产、销售过程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链条,从掏、买,到运、炼,再到卖、用,由不同部门执法可能产生漏洞。
办法已经规定,相关部门应当建立相关制度,接受公众的投诉和举报。那么,应当让这个举报平台充分发挥作用,只要有人发现关于餐厨垃圾处置不规范的问题,不论问题出在哪个环节,该平台都应统一受理,力避主管部门间踢皮球的现象出现。
对餐饮企业进行有效监管,让其真正将餐厨垃圾交给有资质的收集运输单位,也需要仔细考虑。餐厨垃圾需要在餐饮服务单位和收集运输单位间交接,虽然办法明确规定餐厨垃圾不得与其他固体生活垃圾混合,但操作起来需要更细化,比如要考虑一旦在交接过程中产生争议怎么办。
再者,不少餐饮企业目前都与回收餐厨垃圾的“游击队”有着长期、密切的合作关系,要打破这种“合作关系”,是有一定难度的。
这里面牵扯到一个很大的问题,就是处置费用。办法规定,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当缴纳餐厨垃圾处置费。假如这个费用较高,无疑将打击餐饮企业向有资质单位移交餐厨垃圾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