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两天,我就要参加研究生笔试了,希望能对我宽大处理。” 日前,洛龙派出所侦破一起摩托车盗窃案,在追查赃物时,我市某高校毕业生磊磊(化名)因知情买赃而被刑事拘留。接受讯问后,得知自己将与即将举行的硕士研究生笔试失之交臂,磊磊后悔不已。
现年26岁的磊磊,去年7月从我市某高校自动化专业毕业后,一直在学校复习考研。去年12月24日,磊磊以2000元的价格从朱某手中买了一辆五羊本田摩托车。因感觉摩托车“不好骑”,磊磊要求朱某“再弄一辆好点儿的车骑骑”。次日,磊磊再次以2700元的价格从朱某手中买到一辆光阳摩托车,而这两辆摩托车均为朱某盗窃的。一天后,两人在七里河修理摩托车车锁时被警方抓获。
目前,磊磊、朱某二人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怎样才算知情买赃?据了解,明知是赃物而收赃的肯定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如果确实不知道是赃物则另当别论。
那么,如何界定涉案的收购人员知情不知情呢?对此,洛龙派出所案件侦办大队一中队侦查员张宁以磊磊为例进行了分析说明。
对知情或不知情最直观的判断是价格。这两辆摩托车均九成新,价格都在七八千元,而磊磊的购买价是两三千元,这是个远低于市场价的异常价格,由此我们初步判断,磊磊是知情买赃。
洛龙派出所案件侦办大队指导员肖冰说,根据刑法相关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肖冰提醒,在购买一些价格异常低的二手物品时,一定要多留个心眼儿,不要因贪小便宜而吃大亏。因为这些物品,很有可能就是不法分子通过盗窃、抢劫等犯罪方式取得的。一旦购买了这些物品,如果被认定为“知情”,购买者也会被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