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必须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硬质围挡。城市主干道、景观区、繁华区域的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5米,其他区域围挡高度不得低于1.8米(路口处围挡不应超过1.2米);围挡内侧1米范围内不得堆放料具、土石方等物,围挡外侧5米范围内应保持清洁。
② 施工现场应当按规定设置建筑垃圾集中堆放点,建筑垃圾应集中、分类堆放;建筑垃圾、渣土必须按照有关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管理规定,及时清运到指定地点;生活垃圾应当设置专用垃圾箱,做到日产日清。
③ 施工现场出入口处应当设置车辆清洗设施和泥浆沉淀设施,有条件的施工现场应设置车辆自动清洗设施。工程车辆进出工地必须清洗,洗车时要保证车身洁净,车轮不带泥,出口路面见本色。
④ 在建工程必须用符合规定的密目安全立网进行封闭,密目安全立网应封闭严密、牢固、平整、美观,封闭高度应保持高出操作层1.5米。
⑤ 建筑工程工地出入口应用水泥、沥青等硬化,出口处的硬化路面不得小于出口宽度;施工现场内主干道及作业场地应进行硬化处理,施工道路应当坚实抗压、保障畅通;施工现场内其他的施工道路应坚实平整,无浮土,无积水。
⑥ 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从事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运输应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
⑦ 施工现场裸露的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渣土、砂堆、灰堆等,必须采取覆盖、固化、绿化、定时洒水等有效措施控制扬尘;施工道路要进行淋水降尘,控制粉尘污染,不得在未实施洒水等抑尘措施情况下进行直接清扫。
⑧ 工程高处的物料、渣土、建筑垃圾等应当用容器垂直清运,禁止凌空抛掷;施工扫尾阶段清扫出的建筑垃圾、渣土,应当装袋扎口清运或用密闭容器清运。
⑨ 遇到四级或四级以上大风天气、雾霾天气,施工单位应停止土方等易产生扬尘作业的建设工程。
施工单位应对工地周围环境进行保洁,施工扬尘影响范围为保洁责任区的范围。
建筑施工工地全部实现标准化管理,做到“四个100%”,即工地内非施工区裸土覆盖率100%、工程车辆(含施工、运输车辆)驶离工地车轮冲洗率100%、暂不建设场地绿化率100%、运输建筑垃圾车辆密封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