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邻居老两口“大吵三六九,小吵天天有”,每次吵架,双方都互相揭短,结果总是两败俱伤。
我常去劝说,对他们的那些乱七八糟的事儿也了解个大概。老太太揭老头子年轻时的风流韵事,说他结婚后还经常和某姑娘约会,曾被单位给了警告处分等;老头子揭老伴当姑娘时就不守本分,同时与两个男人谈恋爱,脚踩两只船,被发现后两个男人都不理她了……
其实,两口子的这些桃色新闻都是道听途说,但经他们俩互相揭发、再三演绎,别人就信以为真了。
退一万步说,即使真有其事,作为夫妻也不应总是旧事重提,因为互揭疮疤最伤人。过去的那些不愉快之事,当事者本来已付出了不小的代价,如今你仍抓住不放,岂不是互相伤害、自讨苦吃?
希望有此怪癖的老年朋友,痛下决心改掉这些不良习惯,切莫动辄去揭亲人的疮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