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印发的《全国海洋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我国要建设三大海洋经济圈。中国政府网前日全文公布了这一规划。
规划提出,北部海洋经济圈由辽东半岛、渤海湾和山东半岛沿岸及海域组成。东部海洋经济圈由江苏、上海、浙江沿岸及海域组成。南部海洋经济圈由福建、珠江口及其两翼、北部湾、海南岛沿岸及海域组成。在这三大海洋经济圈中,唯独在对南部经济圈定位上提出了“维护海洋权益”的问题。
依据规划,十二五期间,要规范中沙群岛、西沙群岛旅游开发活动,建设热带海岛风情休闲度假基地;发展热带休闲和观赏渔业,推进西沙渔业生产服务基地和海洋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建设;加大对南海海洋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力度。
规划提出,要加大海洋油气勘探力度,稳步推进近海油气资源开发,并要加强勘探开发全过程监管和风险控制。规划提出的目标是,到2015年,争取实现新增海上石油探明储量10亿~12亿吨,新增海上天然气探明储量4000亿~5000亿立方米;海上油气产量达到6000万吨油当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