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今后我市专业技术人员要想评职称必须先参加一定课时的继续教育学习,没完成任务不能评聘上一级职务。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分为公需科目培训和专业科目培训。高、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的累计时间不得少于86学时(64小时),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每年累计不得少于74学时(56小时)。每学时为45分钟。
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的单科考试满分均为100分,两个科目的考试成绩分别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综合学分才能确定为合格。
2013年我市申报晋升各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必须完成规定学时学分,取得继续教育证书。从2014年起,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完成继续教育情况将作为岗位聘用(续聘)和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称以及申报各级各类专家和学科带头人的必备条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