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韩铁栓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春节前,我市近40万城乡困难群众将领到一次性生活补贴,补贴总额为9391万元。这项补贴由中央财政下拨,目前已下拨到我市各县(市)、区财政。
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次补贴发放的范围和标准具体是:农村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按每人200元的标准发放;城市低保对象,按每人300元的标准发放;优抚对象、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按每人360元的标准发放。
市财政局强调,这项补贴是我市春节对城乡困难群众实施的一项惠民举措,其补贴资金要专款专用,各级财政部门应严格按照规定的补贴范围和标准,认真审核补贴对象,加快资金发放进度,确保春节前将补贴资金足额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