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日前,市公安局决定在全市开展打假专项行动。该行动分阶段贯穿全年,重点打击五类危害民生的恶性犯罪。(见本报昨日A06版报道)
假烟、假酒、假药、假奶粉,假东西扰乱市场秩序,令百姓深受其害。
我市公安机关开展打假专项行动,对各种假冒伪劣犯罪来讲,无疑是一种巨大的威慑,也会给百姓带来安全感。毕竟,行动为期一年,连续性更强,还有专人负责,值得期待。
但若把打假的重任,完全寄托于抓大案要案,恐怕也不现实。
如果把大案要案喻为“猛虎”,那其他的假冒伪劣犯罪则是小小的“蛀虫”。“蛀虫”虽不至于一夜之间戕害人命,但因其数量之大、涉及范围之广,对百姓利益的侵害也不小。
这就需要公安、工商、食品药监等职能部门,强化沟通,共享线索,该移交的及时移交,该联办的马上联办。
对于交叉案件,上述部门更应各司其职,“谁发现,谁查处,一查到底”,切不可“踢皮球”,你说归他管,他说归你管,到头来谁也不管。
如此,打假才能形成拳头,扩大覆盖面,既把涉及严重犯罪的“猛虎”打倒,也让形形色色的“蛀虫”无处可藏。
当然,杜绝办“人情案”无须多说,但也要慎用强制措施,防止大清查、大整顿等一阵风式的执法,否则不仅影响打假成效,还会干扰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