腊肉因风味独特,保存时间长,广受南方百姓欢迎。湖南省安化县商贩姚依平却将病死猪肉与冻肉混合,制成劣质腊肉50吨,销售总金额达100万元。1月31日,安化县法院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一审判处姚依平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50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9月至2012年2月24日,姚依平在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在其安化县长塘镇家中建起腊肉制品生产小作坊。为了降低生产腊肉的成本,赚取非法利益,姚依平先后在益阳市桃江县武潭镇龚某某处收购病死猪肉7吨,并从其他地方收购部分病死猪肉,与从国家储备库购进的冷冻肉混在一起,与其妻子等人加工成“姚四腊肉”出售。在此期间,共制成腊肉50吨。然后以每斤2元至14元的价格销售给长沙市、西安市等地的多名经销商,销售总金额达100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姚依平在腌制腊肉的过程中,使用了工业盐。同时,为了使腊肉的颜色好看,便于销售,又添加了柠檬黄、日落黄等肉类食品中禁止添加的色素进行调色。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姚依平的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