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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5版:河洛评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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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车票全国“通退”:非不能,实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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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 2 月 7 日 星期    【打印】  
河洛观潮
火车票全国“通退”:非不能,实不为
□本报新闻观察员 洛谭
    【新闻背景】 近日,有旅客持异地购买的车票在北京退票,被告知无法办理。业内人士表示,对异地退票,类似情况从技术角度上说不是无法解决,但有一些细节需要完善。(2月6日《京华时报》)

    实名制火车票早已是全国通售通取,怎么退票就不能“通退”呢?是的,在网络信息系统并无障碍的情况下,就是不为大家提供全国“通退”的服务,实在是“非不能为,实不为也”。

    个中道理不难想明白。不提供这项服务,对铁路部门来说,工作量、成本都不会增加——部分乘客手里的异地票作废就作废吧,进入铁路部门兜里的钱是不会再被掏出来的。

    问题是,当售票取票可以“漫游”时,退票服务却不能跟上,铁路运力资源就不能得到及时调整与释放,这对铁路客运效率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

    据统计,最近几天,北京市电话订票未取票的比例在40%左右,2月1日北京车站窗口和网站退票数额超过10万张——在一票难求的春运时期,大量票务资源因制度门槛被浪费了,这实在让人痛心甚至愤怒。

    当然,乘客购买火车票,就是和铁路部门达成了客运服务的契约,退票属于“毁约”,有可能影响到铁路运输服务的效率与收益。所以,对退票设定相应的规则和限制,是应该的。可是在已收取票额5%的退票手续费的情况下,在全国“通退”有利于车票及时回流的情况下,铁路部门仍然不愿作为。请问,这是何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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