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孩子选择幼儿园,家长可以像选酒店一样看“星”择园了。昨日,市教育局公布我市星级幼儿园评定标准及办法。
根据评定办法,幼儿园星级按十星设置,分别为园舍星、设施星、师资星、管理星、育儿星、质量星、安全星、卫生星、家长学校星和特色星。每项评审标准有不同指标,实行百分制,例如,园舍星评估包括外部环境、内部环境、建筑标准和食宿条件等指标,育儿星评估包括育儿课程、育儿计划、育儿原则、育儿设施等指标,质量星评估包括幼儿身心状况、人际交往、数学认知等指标。幼儿园星级越高,就表示该园环境越好,师资力量越雄厚。
具体评定办法为:每年1月至6月,幼儿园进行自评、申报。7月至9月,市教育局将委托有资质的社会评估机构对幼儿园进行评审,城市幼儿园每项总分80分以上、农村幼儿园每项总分70分以上的幼儿园可获相应星级称号。10月至12月,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认后将对星级幼儿园命名和挂牌。
评定的星级幼儿园将实行动态管理。此外,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还将建立评估结果公告制度,公示评估结果,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