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 新华网
记者近日发现,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机构设置“内设机构”一栏中,“死刑复核检察厅”已悄然入列。据了解,该厅已于2012年下半年成立,正式成为最高人民检察院21个内设机构之一。
多名法学专家24日接受采访时表示,最高检成立“死刑复核检察厅”,是贯彻落实新刑事诉讼法死刑复核程序有关规定的举措,为我国死刑制度改革的健康发展、对死刑复核程序实施监督、有效防止司法腐败、保证死刑复核案件的质量,提供了可靠的机制保障。
据了解,“死刑复核检察厅”内设4个处级机构,承担5项职能:对最高人民法院复核的死刑案件,认为确有必要的,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意见;对最高人民法院通报的死刑复核结果进行分析研究;负责对省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死刑二审案件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承担检察机关办理死刑案件适用死刑政策和死刑标准的研究工作;承担院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任务。
据悉,最高检“死刑复核检察厅”今年将不断提高办案质量,促进死刑的公正慎重适用。
(www.xinhuan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