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话题】
近日,不少市民和网友对市公安局公开收集有关《洛阳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修订)》意见活动作出回应,畅谈自己的看法,行人闯红灯咋治理很受关注。(见本报2日A03版、6日A17版报道)
小洛观点
重教育、重奖励比较管用
老谭观点
必须重罚,心疼才长记性
老谭:一次罚50元,谁还敢闯红灯?!
小洛:是,法律规定可以罚,可你见过有几个人真的被罚?取证、执法难,落实难,公平性也难保证。叫我说,可以罚站岗,最好的办法则是——奖励守规矩的人。
老谭:罚站岗、给奖励,不知道好操作不。我觉得还是得提高违法成本,加大威慑力,罚得闯红灯者心疼才长记性。
小洛:为啥要修改条例,不就是原来的不适应现实?既然要修改,就要有创新的勇气。罚站岗、给奖励,都让人印象深刻。
老谭:不要忽视“重典”的作用。现在开车闯红灯一律扣6分,效果不就很好?大家不也很支持?
小洛:重罚的“传播效果”小,罚了一个难以警示他人。站岗、奖励,教育意义更大。
再说,罚怠工的不如奖勤劳的,揪偷盗者不如奖举报者——这是常识。要解决老问题,必须得拿出新办法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