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纪委披露,当地已制定领导干部重大事项申报不当处理办法,对虚假申报、隐瞒申报的一律先停职再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广州市官员申报事项不仅包括个人收入、房产、汽车、投资等财产信息,还包括婚姻变化、配偶及子女就业等,并明确抽查核实比例为15%。
广州市纪委还建立了有关申报的问责制度。对于不按时申报、不按组织答复意见申报的,限期如实申报,并视情节责令检查、诫勉谈话,拒不服从、情节严重的将调整工作岗位或免职。
对于虚假申报和隐瞒申报的,一律先停职,经调查核实后,将对其调整工作岗位或免职,构成违纪的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