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 新华社联合国4月2日电
第67届联合国大会2日经过投票表决,通过了用于监管常规武器国际贸易的《武器贸易条约》。
联大当天上午举行全体会议,听取联合国武器贸易条约最后会议主席、澳大利亚常驻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代表兼裁军事务大使彼得·伍尔科特的会议情况通报,并就《武器贸易条约》草案进行投票表决。经过一轮投票,联大以154票赞成、3票反对和23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武器贸易条约》。
在当天的表决中,伊朗、朝鲜和叙利亚投了反对票,中国、俄罗斯、印度等国家弃权。在联大获得通过后,《武器贸易条约》将于6月3日起在纽约联合国总部开放供所有国家签署,需要至少50个国家签署和批准,并在第50个签署国按程序交存批准书90天后正式生效。
3月18日至28日,由联大召集的联合国武器贸易条约最后会议在纽约联合国总部举行。由于伊朗、朝鲜和叙利亚提出异议,与会各会员国代表没能达成一致,武器贸易条约草案未获通过,转而提交至联大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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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代表:应以协商一致方式达成《武器贸易条约》
□据 新华社联合国4月2日电(记者 林琼 王雷)
中国常驻联合国副代表王民2日在纽约联合国总部说,中方不赞成在联大强行达成事关国际安全及各国安全的多边军控条约,认为应坚持通过谈判以协商一致方式达成各方都能接受的条约。
王民在联大表决《武器贸易条约》决议草案后作解释性发言时说,中国一贯支持《武器贸易条约》谈判,期待各方协商一致达成一个有效的条约,规范常规武器贸易,打击轻小武器非法贩运。中方一直以建设性态度参与谈判,为推进谈判做出了自己的努力和贡献。对最后谈判会议主席提交的条约最终案文,中方可以支持据此协商一致达成条约。
王民强调,中方不赞成在联大强行达成事关国际安全及各国安全的多边军控条约,对这种做法可能成为今后多边军控谈判的不良先例感到十分担忧。
王民说,令人遗憾的是,《武器贸易条约》决议草案未能解决中方上述关切。因此,中国对该决议草案投了弃权票,并认为这一做法不构成今后军控条约谈判的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