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3年3月26日,张辉、张高平拿到无罪判决书后露出欣喜的表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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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前,在强奸杀人的罪名之下,叔叔叫张高平,侄子叫张辉,两个人锒铛入狱。十年之后,即今年3月26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经过再审,作出了张高平、张辉无罪的判决。
本周,叔侄两人在接受央视《面对面》采访的时候,依然没有从重获自由的兴奋当中走出来,然而在久违的笑容背后,我们更多感受到的是他们背负十年冤屈的伤痛。
【案件回放】:十年前张高平叔侄两人做运输生意。2003年5月18日的晚上,他们驾驶一辆货车从歙县出发去上海送货,经过他人的介绍,同县的一名17岁的小姑娘王某搭乘他们的车去杭州,然而王某在此日被人杀害,她的尸体在杭州市西湖区的一个水沟里被人发现,全身赤裸。张高平叔侄两人被认定为强奸王某的犯罪嫌疑人,5月23日,他们被杭州市警方刑事拘留。
记者:他们问你最多的是什么问题?
张辉:问得最多的问题就是,我是怎么把这个女的杀死的。
记者:你怎么回答?
张辉:我说我不知道,但是搞了几次之后,我受不了了,他硬要我承认,我说把这个女的拉下车,用石头把她砸死了。他说不是这样子的,我是把这个女的强奸了,然后把她掐死了。
解说:按照张高平叔侄两人的说法,王某在杭州市区下车之后,他们就继续开车前往上海了,王某的死和他们根本没有任何关系。在公安机关的突击刑讯当中,他们发现自己开始一步又一步地深陷进这起刑事案之中,无法脱身。叔侄两人声称,他们遭到了刑讯逼供,不得不承认所谓的罪行。
记者:你承认自己犯罪,有可能也面对死亡啊。
张高平:七天七夜还不是坐在这里跟你谈,我要站七天七夜,只吃了有半盒盒饭。那七天七夜,不是像这样光站在那里,他们还折磨我啊,不光是不让我睡觉,他还要叫我蹲马步啊,手背后铐起来,我实在受不了了嘛,我就说我杀人了嘛。他就问我,我是怎么把她搞死的,我就乱说嘛,我说用榔头、用扳手把她砸死的。他问我尸体运到哪里去了。
解说:2004年2月23日,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张高平叔侄两人犯强奸罪,向浙江省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在案件一审的过程中,法院所采纳的证据显示,张高平叔侄两人在公安侦查阶段、检查机关批捕阶段多次供述了强奸王某致死,并抛尸的罪行。张高平叔侄两人的口供究竟是不是遭到刑讯逼供所致的?今年3月26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对此作出了这样的认定,不能排除公安机关存在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的情形。
张辉:当时我关在袁连芳那个号里的时候,里面有三个人,我是第四个。我一进去就跟袁连芳说,这个案子我没有做,然后他就跟我说,这个事情我不用跟他说,作案过程从头到尾他都知道,抛尸抛在哪里他也知道,从头到尾给我讲了。讲过以后嘛,他说他到时候帮我写一份,我抄一下。我不抄他就要打我,让我蹲到厕所里去,蹲马步。
解说:在今年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件进行再审的过程中,浙江省检察院的检察官找到了袁连芳,他承认自己当年的所作所为是在配合警方。2004年4月21日,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分别以强奸罪判处张辉死刑,张高平无期徒刑,而叔侄两人承认罪行的口供以及认罪书,包括那个犯人袁连芳的证词都成为这次判决的重要依据。
记者:当你看到一审判决书,你是死刑的时候,你是什么感觉?
张辉:那时候我脑子里一片空白啊,我想他们都没有什么证据,就判我死刑。我在庭上喊冤枉嘛,哭着喊冤嘛,但是他们没有理我。
解说:2004年10月19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于张高平叔侄两人的案件进行了二审宣判,以强奸罪判处张高平有期徒刑15年,判处张辉死刑缓期两年执刑。(www.xinhuan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