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已有第一批二手房交易缴纳了获利部分20%个税的案例出现,28万元个税由买房者承担。
3月30日,房地产调控“国五条”北京细则发布,其中规定,如不是家庭已购5年、唯一住房的,出售二手房时须按照售价差额的20%缴纳个人所得税。该规定从3月31日起实施,以网签时间为界。
过去20天中,第一批二手房交易缴纳了获利部分20%个税的案例出现。其中最先缴税的是丰台区大成南里小区的一套二手房,房屋总面积为127平方米,交易房款为280万元,房主购买时价格为140万元,此次交易获利140万元,所缴纳的个税数额为140万元的20%,也就是28万元。
值得关注的是,按照政策规定本应由卖房者承担的个税,经过买卖双方协商,最后由买房者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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