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我鬼使神差一般去了清华大学,而且听见了一群男生的欢叫声。我循声走向篮球场,快到场边时却犹豫了,站在白桦林里不敢再举步。
这时,太阳破云而出,在如织的细雨中,日光轻且薄,白桦林的叶子青翠欲滴。一群打篮球的男子,个个龙骧虎步。我怕破坏眼前的画面,不敢举步,只能立在树下静看。
一名男生一瘸一拐地跑来,有人骂他:“你看看表,现在几点了?”
还有人关心地问:“你怎么了?”
他坐到操场边说:“我今天打不成球了……”
大家聚在他身边说:“大朱,你有屁就放!”
“大朱,你的腿究竟怎么了?脸上的伤哪里来的?”
原来,大朱的女朋友被一个小混混追求,小混混警告过他好几次,他都没理会。今天小混混终于动用暴力,四个人把他堵在学校附近的胡同里,将他痛打了一顿。
大家劝他以后小心一点儿,大朱抱着头不吭声。没想到性格温和的宋翊却猛地将手中的篮球砸到地上,篮球弹得老高,远远地飞了出去。
“欺人太甚!,走,找他们算账去!”
大朱抱着头,木然地说:“他们手里有刀。”
宋翊一挑眉毛,不屑地说:“大不了刀口舔血!”
大家呆呆地看着他,宋翊冷着脸,一个个看过去:“有什么好怕的,我们人多还是他们人多?平常大家说为哥们儿两肋插刀,现在都不算数了?还有你,大朱,连自己的女人都保护不了,你还混个什么?有抱着脑袋哭的力气,还不如豁出去干一架!”
这些热血少年被宋翊的话一激,七嘴八舌地嚷:“谁怕了?”
大朱跳起来:“我们走!”
大朱带路,一群人像战士一样,慷慨激昂地向校外走去。
我弯腰捡起了滚到我脚边的篮球。宋翊那一刻的样子,让我感觉有大丈夫的情怀,他在我心目中已不再只是一个品学兼优的男孩子,而是一个有担当、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大丈夫。
我捧着篮球,伫立在白桦林中,心跳得那么快。我明白,从今日起,我的内心世界有了隐秘的欣喜和酸楚。
他们返回时,不少人挂了彩,但都很兴奋,彼此搭着肩膀放声高歌。他们就如一群得胜归来的战士,宋翊被他们簇拥在中间,他的一个眼睛乌青,半边脸红肿,嘴唇边有血痕,形象实在不好,却成了我记忆中他最英俊的一瞬间。
他们一边四处乱寻着球,一边高声讨论着刚才谁比较英雄,谁比较狗熊,谁平时最耍酷,刚才却最孬种,最后一致同意宋翊是“不会叫的狗才最会咬人”。
我走到宋翊身边,对弯腰在草丛里找球的他说:“这是你们的篮球吗?”
他抬起头:“是呀!多谢,多谢!”
他抬头的瞬间,笑容比阳光更灿烂。我把球递给他,他拿着球问:“你在这里读书?”
我点头:“九月份开学就高二了。”
“小学妹,多谢你!”他微笑着转身离去。
我也说不清心里是甜还是苦,带着少女特有的敏感和自卑,貌似很理智、很平和地说:“我的成绩不好,进不了清华,担不起小学妹的称呼。”
他停住脚步,回身看我,不以为然地说:“你还有两年的准备时间,现在就给自己定下输局,未免太早!只要你想,就一定可以!好好学习,我在清华等你。”
他对着我笑,飞扬自信的笑如同阳光,洒落在我身上。
他们又开始打篮球,青春在阳光下飞扬燃烧,我第一次觉得自己也可以这样自信、飞扬,那才是青春的本色啊!
我的手紧紧地握着拳头,凝视着他的身影,耳边回响着他的声音:“我在清华等你。”
往事如昨,我收回思绪,在键盘上敲字:“放弃他,如同放弃我所有的梦想和勇气,永不!”
宋翊立即回复道:“沧海可以变桑田,天底下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永远,包括你的爱情。”
那天晚上,我们漫无边际却很快乐地聊着,然后互道晚安、睡觉。
在梦里,我梦到了清华校园,他在打篮球,19岁的我紧张羞涩地站在篮球场边,当众人高呼“宋翊、宋翊”时,我胆怯地咬着唇,终于也喊了出来:“宋翊、宋翊……”
他猛然回头,眼中分明有我! (连载完)(摘自《最美的时光》 桐华 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