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高速公路在小长假期间常常免费,但有些市民表示在免费通行期间被收取了高额的“超时费”。“超时费”是什么?如何避免花这笔“冤枉钱”呢?昨日,记者就此咨询了省高速客服人员。
在5月1日24时前下站免费
根据相关规定,五一小长假期间全国收费公路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的时间统一确定为4月29日0时至5月1日24时,免费通行车辆的范围为7座以下(含7座)载客车辆以及允许在普通收费公路上行驶的摩托车。免费车型包括微型客车、轿车、小型客车、小型越野客车和允许在普通收费公路上行驶的摩托车,不包括微型货车、轻型货车和专项作业车。
跟往常一样,高速公路以车辆驶离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也就是说,即使在收费期间上高速公路,只要驶出时在免费期内,即可免交通行费。但如果超过5月1日24时,即便您在免费期内上了高速公路,也要交纳通行费。
此次免费通行依然采取不发卡上站,符合免费条件车辆从专用通道上站即可。市交警支队高速交巡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判断是否免费不是简单地数座位,主要以车辆行驶证标注为准。
停留要留好凭证,无理由超时要交“超时费”
市交通局有关负责人提醒,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在高速公路上行驶别太悠闲,因为无理由超时会被收取高额的“超时费”。
省高速客服热线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我省高速公路正常行驶时间是以每小时60公里为最低时速计算的,也就是说,如果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了180公里,超过3小时就有可能被收取“超时费”。我省目前使用的交费卡有效期为24小时,如果超出24小时,将按全省路网最远端收取通行费。
出现以下3种情况的可免交“超时费”: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内住宿、维修的车辆,并有相关证明的;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被交警扣留车辆的;高速公路因天气或事故造成拥堵的。
为避免疲劳驾驶,许多驾驶员会在服务区内休息,但又没有住宿,无法提供住宿凭证,该怎么办呢?
该工作人员称,驾驶员可到服务区办公室请工作人员开具服务区休息停留的相关证明。司机如果在服务区内加油、休息、吃饭等,最好留好相关消费发票或其他证明。另外,在行车途中汽车出现故障,也要保留相关的维修记录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