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 中新网杭州4月27日电
安徽歙县张高平叔侄,因一桩奸杀案入狱近10年后,今年3月末被无罪释放。4月27日,记者从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以及张高平代理律师处了解到,张氏叔侄已向浙江省高院申请国家赔偿和补偿共计702万元。
2003年5月18日晚9时许,被害人王某(殁年17岁)经他人介绍搭乘张辉、张高平驾驶的货车,次日凌晨1时30分到达杭州市天目山路汽车西站后,王某与张氏叔侄告别,但19日凌晨即被杀害。此后,警方调查认定张氏叔侄为凶手,后叔侄两人被判入狱10年。
2013年3月26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该案公开宣判,撤销原审判决,宣告张辉、张高平无罪。目前,已出狱的张氏叔侄为10年的牢狱之灾申请赔偿和补偿。
浙江省高院方面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该申请已进入国家赔偿的司法程序,高院方面将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尽快做好国家赔偿等善后工作。
根据安徽当地媒体的报道,张高平叔侄所提的关于冤案的赔偿、补偿、求助清单共列出了12个名目。其中,除国家赔偿和精神赔偿180万元外,张氏叔侄另提出“张高平为运输个体户,当时每月净收入3万元(有据可查),要求补偿280万元”,清单中还有“一次性购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15年,两人共28万元(10年冤狱,劳动技能难以恢复,要求解决养老问题)”及老母10年赡养医疗费、未成年女儿抚养费等,相关总金额为702万元。
不过,张高平叔侄的代理律师阮方民则表示,目前上述申请要求还在进一步细化和调整中,而且每一个具体的赔偿或者补助请求都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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