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洛宁县罗岭乡沪池村苇园组的符某,因涉嫌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被洛宁县森林公安局刑事拘留。
4月10日,洛宁县森林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下乡巡查时,发现洛宁县罗岭乡前河村有一棵皂角树被采伐。经现场勘验,该树平均地径73厘米。
民警根据经验推断,该树树龄超过百年,属于古树。后经洛宁县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鉴定,该皂角树已有216年~227年,属国家重点保护植物。
由于古树被采伐的地点处于地广人稀的深山区,刑侦大队民警经过走村访户、摸排调查,终于在4月25日将犯罪嫌疑人罗岭乡沪池村的符某抓获。
符某供述,他在2011年花500元从罗岭乡前河村王某所有的林木中购买了这颗皂角树,后在没有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将古树采伐出售,获利1000元。
办案民警介绍,古树不允许移植、砍伐,更不允许买卖。目前,符某因涉嫌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