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洛阳市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工作方案》,我市将依法取缔一批无证开采、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破坏环境的矿山,尤其是小矿山。到2015年年底,各县(市)、区关闭矿山总量将不低于辖区内矿山总量的20%。
市安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全市非煤矿山共有采矿许可证700多个,探矿权证400多个。由于历史原因,我市非煤矿山缺乏整体长远规划,矿业开采秩序不科学,“多、小、散、乱、差”等问题长期存在。
此次整顿关闭的重点为:存在非法开采行为的矿山;限期停产整顿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工艺、技术、装备落后,植被破坏严重,不符合产业发展政策的矿山。
五种情形的尾矿库将停产整治
昨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尾矿库综合管理工作的通知》,将对五种情形的尾矿库依法予以停产整治,情况严重的将被关闭,吊销有关证照。
五种情形包括:
新建、改建、扩建(含尾矿回采利用)尾矿库未经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擅自组织施工的;
生产运行尾矿库未依法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环保验收手续,或者排水、排渗、泄洪系统不符合有关规定,或者违规在尾矿库内采砂、二次回选、回水利用等的;
尾矿库在线监测系统不能正常使用,或者擅自改变尾矿库在线监测系统用途或直接将其关闭的;
未经批准,擅自对尾矿库内尾矿进行回采,或者在尾矿库内私采滥挖的;
逾期未完成尾矿库尾矿水泄漏拦截坝建设的。
(记者 连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