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受过训练的犯罪嫌疑人,攀爬居民楼入室盗窃,自以为不会失手。不料,他盗窃的一台开启了防盗拍照自动发送功能的平板电脑让其露了馅,长春路派出所根据受害人收到的几张自拍照片,将窃贼抓获归案。
平板电脑被盗后,邮箱里收到陌生人照片
事情还得从2012年12月27日说起。当天,在长春路派出所辖区居住的李女士,到长春路派出所案件大队二中队报案,称其家中的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等物被盗。
二中队立案侦查后,发现犯罪嫌疑人将现场足迹和指纹全部擦掉,现场没有翻动痕迹,因此未获得有价值的线索。
李女士报案后不久,其丈夫的电子邮箱里收到一张陌生人的照片,他没有在意,随手将照片删除。
可随后几天,他的邮箱里又陆续收到几张陌生人的自拍照片,他这才想到,家里被盗的平板电脑开启了防盗拍照自动发送功能,这几张照片应该是盗窃电脑的人在使用电脑拍照时,被发送到自己的邮箱里的。
他马上将这几张照片下载后送至案件二中队。民警看后发现,这几张照片虽然能看到拍摄人,但因为均在室内拍摄,没有明显标志,无法看出拍照人身在何处。
民警按图索骥,“嫌犯”浮出水面
二中队中队长马宏亮将照片逐一查看后,发现其中一张照片中的一盒香烟下的红色纸张类似宣传页,经过细致辨认、分析,确认照片中宣传页上的7个模模糊糊的字为:×××婚庆礼仪。
民警调查得知,我市有4家这样的婚庆公司,分布在市区和孟津、偃师,市区的一家在景华路上。
另一张照片则拍摄到了房屋玻璃门外的环境,照片显示玻璃门外远处有一个被树枝和门框遮挡大半的商铺名称,依稀可辨“×银×地”字样。
民警根据这些信息,找到了×××婚庆公司。
民警调查得知,使用该平板电脑拍照的人为该婚庆公司的孙某。
经验丰富的老民警张玉斌与社区民警,以到该婚庆公司店内登记务工人员的名义,获取了孙某的手机号,调查后发现,案发时间段孙某并不在案发现场附近,排除了他的作案嫌疑,但他曾借用过他表姐的一台平板电脑。
徒手爬楼入室盗窃,仨月作案20余起
民警进一步调查得知,孙某借用的平板电脑是其表姐的男朋友方某的,至此,真正的嫌犯终于浮出水面。方某因为摔伤脚部,正在涧西区的租住处养伤。马宏亮立即带领民警赶至方某的租住处,将躺在床上养伤的方某抓获。
经过突审,方某供认他曾受过训练,身手敏捷,并交代了他从2012年11月至2013年1月底,在涧西区、西工区等多个防范薄弱的小区内,徒手爬楼入室实施盗窃的犯罪事实。
据方某供述,他作案20余起,共盗窃现金、平板电脑、数码相机、笔记本电脑、金饰等总价值近10万元的财物。
4月26日,方某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夏季是入室盗窃案件高发期,民警提醒市民,外出时一定要关好门窗,晚上外出时,最好将室内灯打开一个,不要在家中放置大量现金,也可在家中备一个保险箱放置贵重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