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在福建省漳州市南靖县,两名被当地镇政府雇来负责无公害处理病死猪肉的工作人员,将捡来或以几毛钱一斤买来的病死猪,私自屠宰后,运往湖南、广东等地,最终流向了餐桌。短短3个月,两人竟卖出近40吨病死猪肉。(5月5日《潇湘晨报》)
“羊肉牌”老鼠肉,“放心牌”病死猪肉……各种坑蒙拐骗,各种丧心病狂,在脆弱的食品安全领域上演。要不是公安部的专项行动,这些存在数月甚至数年的潜规则可能还将持续下去。
有一点是肯定的:专项行动解决不了常态化的问题,而肉制品质量安全失守的根源,在于事前的监管无下限。
所谓商贩的禽兽不如,是资本天性的极端表达而已。然而,两个职能部门的“临时工”,短短几个月,竟然成功突破食品安全层面的重重防线,将病死猪肉“火速”送到千家万户的餐桌上,这究竟是作奸犯科者的“神奇”还是“看家护院”者的不作为?
问题直指诸多可疑的环节:一者,病死猪肉收购是不是已经成为一种产业?在福建省漳州市南靖县,相关人员直言病死猪处理其实“无人监管”。这让人联想起“奇幻漂流黄浦江”的2万多头死猪,从去年开始,嘉兴市政府严厉打击了收购死猪的贩子,转过年来,当地存栏生猪大批死亡时,就只有“一江死猪向东流”。这中间隐藏了怎样的实情,耐人寻味。
二者,猪肉质量监管链条何其薄弱?当记者就如何堵住病死猪肉流入市场的漏洞,询问漳州市农业局蓝武汉副局长时,他拒绝介绍堵漏洞的措施。从生产部门到流通部门,从交易部门到监管部门,唯有产供销一条龙“合谋”,才能让死猪“起死回生”。
据说很多地方猪肉供应都能数码扫描了,深蓝色的放心肉印戳更是早就遍及神州,技术环节的创新、监管环节的精细,都抵不过执行者的不作为。只要有一个环节较真,这些问题肉就不可能招摇过市。
好在前几日,最高法院出台了《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食品安全治理,终于承认了乱世用重典的逻辑。问题是,小概率的案发与问责,能否真的杜绝问题肉的此起彼伏?暴利当前,商人最懂得计算投机风险。
病死猪肉,就这么顺顺当当地换了银钱,流入消费者的胃肠,怨愤也是枉然。也许这则寓言再次证明一个浅显的道理:先是制度无奈禽兽何,后才有商贩禽兽不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