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5月6日在《人民法院报》发表题为《我们应当如何防范冤假错案》的署名文章。文章称,思想上要进一步强化防范冤假错案的意识,要像防范洪水猛兽一样来防范冤假错案,宁可错放,也不可错判。错放一个真正的罪犯,天塌不下来,错判一个无辜的公民,特别是错杀了一个人,天就塌下来了。
文章称,一段时期以来,社会上相继出现的刑事冤假错案给人民法院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必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将冤假错案堵在司法审判的大门之外。
文章分析,现在看到的一些案件,包括河南赵作海杀人案、浙江张氏叔侄强奸案,审判法院在当时是立了功的,至少可以说是功大于过的,否则人头早已落地。面临来自各方面的干预和压力,法院对这类案件能够坚持作出留有余地的判决,已属不易。
文章同时指出,应当清醒认识到,法院虽在防止错杀上有功,但客观而言在错判上又是有过的。冤假错案一旦坐实,法院几乎面临千夫所指,此时任何解释和说明都是苍白无力、无济于事的。
文章强调,充分依靠法律程序制度防范冤假错案,现在制度规定应当比较完善,法律制度才是法院和法官真正的护身符、保护神。
文章指出,充分争取社会各界支持共同防范冤假错案,及时把真相告诉老百姓。消除疑虑最好的办法就是公开,刑事审判要适应时代要求,注重司法全过程的公开,只要不涉及国家秘密、审判秘密、个人隐私以及重大商业秘密,就应当及时主动公布真相,让人民群众用心中的那杆秤去衡量和评判。
文章称,充分依靠党的领导切实做好防范冤假错案的工作。对公检法三机关而言,加强配合是必要的,但更重要的还是加强互相制约,任何程度的迁就、照顾都有可能酿成大错,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必须坚决杜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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