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盖虽小,却可能关乎生命。正因此,住建部曾在日前发文,要求在2014年年底前,各地城市主管部门完成窨井盖隐患排查,确保不再发生井盖伤人甚至致人死亡等事件,并将城市井盖管理纳入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检查评比考核体系。
家居店门口的井盖有问题,现在已经伤了人。无疑,它的所有权人、管理人、使用人,甚至“破坏人”都是谁,该负责任的都有谁,可以拿来讨论。
但可别忘了,井盖边缘的缝隙还在,各家在讨论责任的时候,还可能有人掉下去!把时间花在磨嘴皮子上,消耗的可能是过往行人、车辆的安全。
换个角度说,等问题井盖真出了“大事”,等有受害者咬牙切齿非要找到责任方讨个说法时,恐怕相关的单位都有麻烦。讨论责任问题的诸位单位负责人,何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