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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正案征求意见稿)》8日发布,其中一条这样的条款成为舆论的焦点:“国家实施免费政策给经营管理者合法收益造成影响的,可通过适当延长收费年限等方式予以补偿。”免的过路费最终还要收回去,众多网友感觉被忽悠了。
【质疑一】
免的过路费最终还要收回去?
扬子晚报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在《条例》公布后的几个小时内,新浪网的1万多名网友参与了讨论,而且网友的态度几乎一边倒地表示惊讶和反对。
收费公路节假日免费通行的优惠政策始自去年: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这4个假期共有20天免费。
“一年才免20天,要延长收费1年吗?羊毛出在羊身上啊!”很多网友表示感觉被忽悠了,“去年出台这个政策我还一个劲儿地叫好呢,以为真是降价惠民政策,结果是拿我们自己口袋里的钱来补自己啊。”
【质疑二】
小车免费,大车也延长收费?
另一股质疑声音角度又有不同,那就是节假日免费政策只是针对7座以下的小轿车,而没有私家车的市民节日出行非但没享受到好处,反而因为车流量的骤增堵在路上寸步难行,节假日顺利出行已经演变成了一个大麻烦。
此外,对于大货车和7座以上的客车来说,目前的节假日免费并未给他们带来实惠。有网友质疑:“免的只是7座以下的车辆,是不是延期收费的对象也只针对7座以下的呢?”正如网友提出的那样,如果是谁受益谁出钱,那为什么没享受到好处的车子也要跟着延长缴费呢?
【质疑三】
免费政策让路桥公司少收了多少钱?
那么,免费政策到底给经营者带来多大影响呢?以江苏省比较赚钱的南京二桥公司为例,该公司负责人称,节假日免费、绿色通道、军车、救护车等政策使他们一年免收的过路费超过1亿元。该桥一年的收费额是8亿元,免费占总通行费的1/8左右,而节假日免收的费用仅为4500万元。
记者也了解到,事实上从节假日小客车免费政策实施伊始,不少公路经营单位虽然认真地执行政策,但内心是不欢迎这一政策的,亏了钱还几倍地增加工作量,一到节假日就要全员扑上往往还拥堵不堪。
【观点一】
延期收费需“精打细算”
交通运输部管理干部学院教授张柱庭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政府应该扮演一个平衡各方利益的角色,收费公路牵涉用路人、银行、投资者等几方利益,一方面要肯定节假日免费通行政策,另一方面也要考虑金融秩序以及投资者的权益。
江苏省交通规划设计院院长杨卫东表示,公路收费在短期内是很难停止的,未来中国的高速公路很可能是“低收费、长年限”的模式。
杨卫东说,作为经营企业当初与政府签了合同,合法收费,国家出台了免费政策,又不给企业补偿,那只有靠收费。“另一方面,如果国家给补偿,拿的也是纳税人的钱。国家不补贴靠延长收费,就是用司机的钱来补企业,说到底就是谁来承担损失的问题。”
如果延长收费年限,要交的通行费会更多,延长收费年限的期限由何确定?对此,张柱庭表示,每延期收费要做到精打细算,并向社会公开明细。
【观点二】
大巴等车辆也要享受
免费政策
只有小客车享受到了免费,却要所有车辆一起延长收费,这一条款的确让人觉得有失公允。
从去年国庆节起,杨卫东就在持续关注小客车节假日免费政策。他认为,这一政策还有不少需要完善的地方。尤其是只针对少部分群体拥有的小客车提供免费通行,而对普遍民众乘坐的大巴不免费。“交通资源就这么多,未来主导的一定是公共交通运输体系,政策出台的前提应当是促进公共交通,而不是促进私家车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