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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市落实办召开集中治理“中梗阻”问题百日攻坚行动新闻发布会,对一个多月来“中梗阻”问题治理情况进行了通报,并公布典型案例再次提醒政府机关和基层办事处、所的工作人员:不告知、不作为、不公示去向,让办事群众跑冤枉路、花冤枉钱,甚至等不来下文,都是“中梗阻”。
39人被问责
新闻发布会透露,截至5月9日,市落实办共征集到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诉求和意见建议580个,经过分门别类,其中已办结和正在办理的属于 “中梗阻”和“小鬼难缠”的问题56个;经调查核实,追究问责39人。在所有问题中,除“中梗阻”问题外,还有涉法涉诉类、信访类、其他类问题500余个。目前,就这些问题,市落实办已向56个市直单位和县(市)区发送交办、协办通知287份,自办、交办和转办事项571个,办结354件,办结率达62%。
市落实办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市落实办将继续做好群众投诉、举报受理工作,加大查办和督察力度,持续强化问责办案,力求使“中梗阻”治理收到实效。同时提倡群众进行实名举报,在专项行动期间(至6月上中旬),凡实名举报“中梗阻”和“小鬼难缠”问题并经调查属实的,均将按规定给予500元到2000元的奖励。
以下为部分典型案例:
【案例一】
让群众多花冤枉钱,分管副局长被诫勉谈话
【问题】 4月3日下午,市民孙先生和陈女士到西工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手续。该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范某告诉孙先生需用2寸照片,让他回家去拿,但没有说明照片必须是蓝底或红底。孙先生取来照片后,范某说照片不符合存档规定,必须重新提供;还缺少离婚协议书,也需补充提供。范某暗示其到婚姻登记处隔壁的照相馆照相。为节省时间,孙先生就到婚姻登记处隔壁照了相,打印了离婚协议书,复印了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材料,共计花费35元,其中照相费20元,高于其他照相馆5元。
孙先生反映,他在4月3日办理离婚登记前15天左右,就曾到西工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问过范某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都需要些什么,范某当时只说需提供2寸免冠照片及相关证件,没有说照片必须是蓝底或红底,也没有让其提交离婚协议书等材料,造成自己多跑路不说,还花冤枉钱。
【调查处理】 调查组经过调查,认定孙先生所说基本属实。这个问题的出现,暴露出西工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服务意识不强,在落实“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等制度方面还做得不到位,让群众多花了冤枉钱,引起群众不满。经研究,对西工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范某进行效能告诫,对其分管副局长进行诫勉谈话。
【案例二】
办案迟迟无结果,接案中队长停职半月
【问题】 市民赵女士反映:2011年3月3日下午,其子在涧西区华山路中国石化加油站附近被人打伤。其子立即报了案,巡警出警查看后将案件移交给天津路派出所治安管理大队,当时正在值班的治安管理大队中队长时某及一名民警受理后赶到现场进行了调查,但至今没有结果。赵女士认为,公安部门的行为属于严重的不作为。
【调查处理】 天津路派出所调查核实后认为:接案民警在案件受理后不履行法定义务,不是认真负责地快查快办,而是工作拖拉、敷衍了事,存在严重的不作为现象;同时,时某作为一名中层领导干部,责任意识淡薄,大局意识不强,以致造成严重后果,存在严重的玩忽职守行为。
天津路派出所研究决定:对治安管理大队予以通报批评,对治安管理大队中队长时某予以停止执行职务15天处理,停职期间脱离日常工作,专司此案办理,视此案办理情况再作进一步处理。
【案例三】
管理松懈有漏洞,信用社主任被诫勉谈话
【问题】 有网民反映栾川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秋扒信用社主任李某一年有260天不在岗,经常打麻将,存在贷款难、变相接收贷款户贿赂等问题。
【调查处理】 经查,由于举报者提供的信息不详,上述问题无法证实,但李某作为单位负责人,没有按照县联社统一要求认真履行上下班签到制度,单位内部管理比较松散,存在一定漏洞和错误。经研究,给予李某诫勉谈话处理;同时责令秋扒信用社切实履行上下班签到、有事请假及去向公示制度,为全乡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