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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7月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将不能补缴欠缴的养老保险金,达到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只能延缴保费至满15年时方可办理退休。近期,不少面临此问题的市民都到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大厅排队咨询相关问题。您如果也有疑问,不妨来看看,准备齐全材料可快速办理。
【问题一】
哪些人属于
灵活就业人员?
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称,所谓灵活就业人员就是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的人员,包括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的失业人员、辞职人员,自谋职业人员,从事个体劳动的人员,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
【问题二】
如何参保?如何缴费?
缴费标准如何确定?
很多灵活就业人员,借此机会才知道自己也能参保。该负责人称,灵活就业人员参保需本人持身份证及复印件、一寸照片一张到位于洛阳会展中心的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大厅、银行代办机构、各(县)区代理机构办理。
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自己的缴费能力,从每年全市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以下简称“社平工资”)公布之日起至6月20日前,按照社平工资的60%、70%、80%、90%、100%、200%、300%自行选择申报下一年度的个人缴费档次,养老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需保持一致,缴费档次一经选择,全年不得更改。未能按时申报的,由参保人员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按照新的社平工资和上年度缴费档次确定。
在缴费时,灵活就业人员可与指定银行签订代扣代缴协议,并根据自身经济状况按月、季度、年度在银行卡中提前足额储蓄,由银行扣缴。没有与银行签订代扣代缴协议的,本人可在一个缴费年度内(每年7月1日到次年6月30日)到银行自主缴费。
【问题三】
在外地有社保关系怎么办?
在外地有社保关系的只需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中的其中一个条件,就可将其社保关系转入我市:
⑴具有本市户籍、在本市正常参保,且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的;⑵非本市户籍,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在本市城镇企业就业且正常参保的。
如需办理社保转接,参保人员需在跨省市流动到本市之前,到原参保地社保机构申请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按规定提供申请材料并向我市社保机构提出转入申请。
如在转移接续时存在重复缴费情况,参保人可由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进行清退。
【问题四】
缴费年限是否分档次?
欠费人已缴够15年可不可以不补缴?
不少市民都有这样一个概念,缴纳养老保险有15年、20年、25年、30年等不同档次的缴费年限,等退休后按档次计算退休待遇。该负责人说,这样的认识是不对的,目前养老保险待遇计算可以精确到每个足额缴费的缴费月,并没有什么档次的概念。也就是说,哪怕缴费相差一个月,退休待遇都有可能不同。
按照政策,参保人只需累计缴费满15年便可按月领取养老金。在现有欠费人员中,不少欠费参保人已缴费满15年,对于这部分人群,该负责人表示可以不再补缴,但享受到的退休待遇会低于在同等条件下缴费年限较长的人。
【问题五】
欠费信息是否必须到人社局查询?
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称,查询欠费信息有4种方式。
网络查询:登录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www.haly.lss.gov.cn/),在首页“便民查询”下选择“个人账号查询”,输入个人编码和查询密码,即可查询。
现场查询:市人社局服务大厅设有自助查询机,也可通过柜台人工查询。
电话查询:拨打12333劳动保障咨询热线的人工服务台查询。
银行查询:为方便市民办理业务,市社保局在涧西区、西工区、老城区、瀍河回族区分别增设一个业务办理网点,这4个办理网点分别设在各区中国银行内(详见本报5月3日A06版),市民可在中行网点现场查询。
【提醒】
所有中行可领政策宣传单
我市共有17万余名灵活就业人员,其中城市区就有12万余名,绝大多数存在欠缴或中断缴养老保险金等情况。为使大家都能了解到补缴的意义和相关政策,市人社局特别印制了大量政策宣传单,如果市民还对相关补缴政策有疑问,可直接到中国银行各网点领取,各县区经办点也可领取。
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称,下一步还将加大宣传单的发放力度和扩大宣传单的覆盖面,确保每一位欠费人员不因错过补缴时间而损失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