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市地税局和国税局就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举行了简单的纳税人信息传递交接仪式。这意味着,为我市很多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普遍关注的 “营改增”试点工作正式拉开帷幕。
据市国税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营改增”的主要内容就是将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成缴纳增值税,即只对产品或者服务的增值部分征税,减少重复纳税的环节,减轻企业税负。“营改增”后,我市4000余户纳税企业将因此受益,九成企业税负将降低,其中,小微企业将成最大赢家,税负大约可降40%。
据介绍,“营改增”试点行业可概括为“1+7”,主要包括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和广播影视制作业。“营改增”后,在现行增值税17%标准税率和13%低税率基础上,又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其中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的,适用11%税率,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的适用6%税率。
市国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有关工作部署,8月1日前,我市将全面完成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税制转换,9月1日起纳税人将按新的税制开始申报。
而从现在到8月1日这个过渡期内,“营改增”试点纳税人缴税方式、地点、程序均没有变化。
对“营改增”的相关信息,企业如需咨询,可拨打国税热线12366或登录洛阳市国税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