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万宁“小学校长带女生开房”事件发生20天内,全国连发“至少8起校园性侵幼女案”。这个令人触目惊心的数字,只是公开报道的案件数量。(5月30日《南京日报》)
明天就是儿童节了,连发数起校园性侵事件,为我们庆祝这个节日平添了沉重的气氛。除了公开报道的案件,还有多少“大事化小”的,还有多少不敢声张的,还有多少孩子被伤害,我们不得而知。
这让人想起去年年底,奥巴马在参加为桑迪胡克小学枪击案26名遇难者举行的纪念活动时说的那句话:“世界会以如何对待儿童来评判一个国家。”
这些天,舆论普遍在检讨校园安防措施,检视不够严厉的法治。这些看起来都很有道理,但事实上,问题未必全然在此。譬如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律师韩晶晶曾对近年媒体报道的340个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案件进行统计分析,结果显示:340个案件中,50个为校园性侵害案件;农村校园性侵害案高发,约占60%;侵害者以老师、校长居多,约占70%。可见,安防措施再厉害,恐怕也防不住“老师、校长”这些“身边人”。至于法治不够严厉,这实在有点误会——最高人民法院刚刚公布了3起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犯罪典型案例,其中强奸、猥亵儿童的鲍某某已被执行死刑。“人头落地”,还不够严厉吗?
凡此种种,都属于客观因素。我们恰恰忽略了关键的一点:孩子虽然人小力量小,但在性侵事件中,也是逻辑上自我防护的“第一责任人”。别说这几起校园性侵事件,就是往前看,我们仍能窥见其中的共性:面对可能的猥亵与性侵,孩子是懵懂的、缺乏自我保护意识的,甚至是从不懂得如何说“不”的。
这里有几个问题:一是孩子的性教育,不能再羞答答地用“不文明”“不好意思”等理由来搪塞了。去年,央视搞了个“我从哪里来”的调查,有网友调侃是“抽奖抽到的”“充话费送的”。这些神回复的背后,确实表现出性教育与生命教育匮乏的无厘头。在这样的背景下,孩子对侵犯身体的行为,能有自主保护意识吗?而在西方国家,小学生最早接受的不是具体知识,而是被告诫如何不伤害别人和保护自己。“不要随便亲我”等内容,甚至是学前教育的核心部分。
二是告诉孩子学会拒绝,懂得说“不”。尊师尊长,不等于大人和老师的话都要听。从幼儿园到大学,任何校园都不会是真正意义上的“象牙塔”。未成年人遭性侵事件往往具有长期性和隐蔽性,恰恰多在于受害者虽“觉得恶心”而“不敢”“不好意思”说“不”。
当然,净化教师队伍也是避不开的话题。此前,英国一名性侵儿童逃犯在北京“潜伏”了3年,还当起了外教,引发舆论哗然。此后又爆出一个在美国有两次犯罪记录的外教,在南京任教长达5年。类似“引狼入室”的事件,校方明显负有失察的责任。
现实生活不是童话世界,童话世界也不可能只有王子与公主。告诉孩子,生活中的大灰狼绝不是傻乎乎的灰太狼。时时刻刻保护自己,是每个孩子需要谨记的“人生大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