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日前,新安县南李村镇赵峪村一名6岁男孩彬彬(化名),不小心掉进了30米深的枯井里……当地消防人员赶到并下井救人。目前,彬彬已脱离生命危险。(见本报昨日A09版报道)
多亏井下有厚厚的树叶垫着,多亏消防队员及时赶到,孩子最终得救。不过,类似新闻我们常在报纸上看到。那么,在广阔的乡间,还有多少枯井正张开大口欲吞噬路过的孩子?
2009年12月,北京延庆一名年仅7岁的女童小玲(化名)在玩耍时不慎掉进村里一口常年废弃的枯井中,造成九级伤残。小玲的父母将村委会告上法庭,延庆区人民法院做出判决,判定村委会赔偿小玲各项损失共计11万余元。
被弃用的枯井、废井,为何未得到妥善处置?可能是因为资金困难,也有可能是因为疏忽大意。但是,生命不容试错,枯井不能这样一直张着大嘴!
当务之急,不是追问谁该为枯井的安全负责,而是总得有人站出来,及时查找类似的安全隐患,采取设置栅栏、井盖或填埋等措施,防止类似悲剧重演。